一、計畫目的:鼓勵具實驗性、跨領域、開創性的當代藝術創作及展演計畫,提供國內外藝術家及策展人展演實踐的發表平台。
二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美術館(以下簡稱本館)。
三、展演類別:不限內容、媒材與形式。
四、申請資格:從事當代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,不限國籍、年齡。
(一)個人申請: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;或持有效之中華民國居留證,亦得以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就業金卡代替。
(二)團體申請:成員須1/2含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五、申請限制:
(一)申請者於同一年度以提送一件申請案為限。
(二)不受理各級機關學校、社團聯展或畢(結)業成果發表展。
六、展場安排:本館6A展間舉辦,由同期獲選者分隔三間使用(個別展間約109坪/360m2 ),本館視年度獲選者展出效果,得變換調整展示空間大小,展場空間尺寸詳附於後。
七、展期安排:約12週(含佈卸展),申請者於獲選後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展出,本館保留展期及展場彈性調整權利。
八、徵件期程:每年1次公開徵選,每次至多徵選3件,並視情況得列候補若干名。申請期間辦理收件,徵件結果將於本館官網公告(www.ntcart.museum)。
(一)申請期間:2025年7月14日至10月15日 17:00(UTC+8)前截止,採線上申請。
(二)評審期間:2025年10、11月召開評審,初審、複審二階段。
(三)結果公告:2025年11月公告結果公告於本館官網。
九、申請方式:
(一)一律採線上申請,請至「2026NTCAM 年度申請展」徵件系統網站(opencall01.ntcart.museum)登入報名,即日起至截止日17:00(UTC+8)為止,以系統收件時間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申請者請依線上申請步驟報名申請:【同意報名規定】>【填報名表】>【上傳作品】>【資料確認】>【報名結果】。
(三)申請資料上傳:
1.基本資料(含基本個資、學歷、展歷、獲獎紀錄)。
2.展覽計畫(含展覽概念/創作理念、作品展示構想、空間規劃圖) 。
3.作品資料(含名稱、媒材、尺寸、創作年代):
十、評審方式:採初審、複審二階段機制評審。
(一)初審:由本館辦理資格審查。
(二)複審:由本館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。
十一、注意事項:
(一)本館將與獲選者簽定展前協議書,獲選者若因故無法配合展演,須於預定開展日前4個月以書面通知本館,並經本館書面同意。未於上開日期前完成相關作業致展覽無法如期開展者,視同棄權,本館並得於3年內不受理該申請者(含個人或團體)其他提案。
(二)本館提供展覽經費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,包含創作費、展覽製作費(木作、油漆、電力、運輸、保險、卸佈展人力等)、文宣印製、平面攝影紀錄、教育推廣支出,不足部分得由獲選者向其他單位申請補助或贊助。
(三)本館既有設備提供獲選者預約使用,如不敷使用,須由獲選者自理。
(四)展覽文宣品或廣告刊登,內容樣稿需經本館確認後方可印製;文宣品並依本館規定格式為限。
(五)獲選者需與本館展務聯繫窗口共同討論相關規劃期程,並應於期限內提交展覽定案規劃內容(包含展覽概述、作品清單、空間配置設計、設備清單、文宣設計、展演或教育推廣活動規劃資料等),館方並得視內容調整;獲選者則需負責執行相關佈、卸展及場地復原。
(六)提供本館導覽人員及志工展前導覽教育訓練,場次需求由本館協調安排。
(七)獲選者須依原送審之展覽方案執行;如有更替以20%為限,任何異動亦須另提書面計畫,徵得本館同意後方可實施。
(八)展覽期間(含佈卸展)應依本館場地使用規定,若違反規定而致本館有所損害者,應負賠償責任。
(九)展覽期間遇作品故障或損壞等狀況,獲選者須於1日內到館修復完畢。
(十)獲選展出作品如作品有抄襲、剽竊或任何維藩著作權之情事,本館得取消其獲選資格;若有任何侵權爭議損害第三方權益者,獲選者須自行處理承擔相關法律責任,並對本館償還已核付之金額,且3年內不得向本館申請展出,本館並得追究相關損害賠償責任。
(十一)獲選者同意本館基於展覽相關學術研究、教育推廣及行銷宣傳之需要,得無償蒐集、處理、利用獲選者所提供之資料。
(十二)凡申請者視為同意遵守本徵件簡章各項規定,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本館得 修正、暫停、變更、取消之,並公告於申請網站。
(十三)聯絡資訊:新北市美術館展覽企劃部(02)26796088分機412,E-mail:opencall01@ntcart.museum。
一、申請資格
Q1:我是外國藝術家,可以單獨申請嗎?
A:外國藝術家需與中華民國國籍者組成團體申請,團隊成員至少半數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Q2:剛畢業的學生團隊可以報名嗎?
A:本申請展歡迎從事當代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,唯非受理各級機關學校、社團聯展或畢(結)業成果發表展,請確認提案性質不屬於此類別皆可投件。
Q3: 計畫有申請其他補助是否還可以投件?
A:本案不排除獲選案同時申請其他補助,並可配合進行曝光(例如國藝會補助需露出Logo等),惟與其他補助單位不重複請領相同項目費用為原則。
二、提案與作品格式
Q4:可以提交多媒材或行為藝術類型嗎?有限作品數量嗎?
A:可以,本案不限內容、媒材與形式,歡迎多元類型創作提案。作品數量則以代表性10件作品為上限登入。
Q5:影像或聲音的格式限制?
A:(1)靜態圖片:作品圖片以 jpg 格式,單張圖檔低於 5MB。(2)多媒體影音:限制為 3 分鐘內精簡版,格式為 MP3/MP4,須經 YouTube/Vimeo 提供ID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,必確保為有效連結,以利各評選階段瀏覽。
Q6:可以只上傳文字計畫,不附圖像/影片嗎?
A:不建議。完整計畫應含文字計畫與相關作品圖像或影片,以助評定理解您的提案內容。
三、報名與系統操作
Q7:可以經由紙本或 Email 報名嗎?
A:本案一律針對線上系統進行報名,紙本與 Email 均不受理。
Q8:如果截止前一天系統異常,還來得及報名嗎?
A:截止日為 2025/10/15(三)17:00,如遇系統異常請聯絡館方。
Q9:徵件系統欄位不方便進行圖文排版,能另外提供資訊?
A: 可於欄位填寫基本文字內容描述,需圖文搭配或其他方式說明者,建議整理補充於【其他參考資料】欄位上傳檔案說明即可。
Q10: 徵件重要日期?
A:以下說明皆為臺北時間:
截止日期:2025年10月15日(三)17:00p.m.
線上說明會:2025 年7 月28 日(一)15:00-16:30 p.m.
初複審時間:2025 年10月16日(四)至11月30日(四)間
結果公告:2025年11月30日(四)前
四、展覽場地與經費使用
Q11: 空間如何劃分?空間多大呢?
A:6A展覽室展場原則上均分為3個展間使用(總面積327坪(1082m2),每展間約109坪(360m2)。詳細可參閱簡章展場平面圖(比例1:300)。
館方備有活動隔牆(尺寸如圖示說明)可供區隔3等份空間使用。
同年度入選者亦可針對空間區隔提出其他方案規劃,經由館方召集其他入選者取得規劃共識後方能執行。
Q12:地板承重?天花鋼板吊掛承重?牆面吊掛承重?相關布展限制?
A:地板載重:500 kg / m2、天花鋼板吊掛:500 kg / m。牆面吊掛承重建議20kg為上限。展佈時請考量相關承重性,以確保作品展示之穩定性及安全性。展佈規劃須留意勿遮覆地出風口及相關消防設置,並應配合館方進撤場規範提供佈展必要保護措施,避免毀損空間相關硬體設施。
Q13: 展間隔音效果?
A:本展間分隔活動牆牆面封板高度未及頂天,牆面厚度約53.2 cm,為夾板及防火材質為主,建議若有隔音需求,可於提案中說明執行方案,並計入相關展覽製作項目費用,經館方評估可行性後方可執行。
Q14 可規劃為黑盒子空間展示?
A:可提出黑盒子或遮光需求,須於提案中說明執行方案,並計入相關展覽製作項目費用,經館方評估可行性後方可執行。
Q15:獲選後可以請求調換展期嗎?
A:如因故無法配合展期,須於開展前 4 個月書面通知,未提前告知者未來 3 年將無法再申請。
Q16:經費可以全數用於創作費嗎?如何給付費用?
A:經費上限 NT$500,000,應合理分配於創作費、展覽製作費(木作、油漆、電力、運輸、保險、卸佈展人力等)、文宣印製、平面攝影紀錄、教育推廣支出,不可限用於單一項目。
除藝術家創作費用外,其他項目可與館方協調於預算內實支實付發包製作。若有特殊狀況請提前與館方討論相關給付辦法。
Q17:如需特殊器材或設備,館方會提供嗎?
A:館方可提供當期可調度之既有設備,並協尋贊助,如不足使用或特殊規格需求,需由獲選者自備。
Q18: 展期安排及卸布展時間限制?
A:展期安排含卸佈展期程約12週,館方將視當年度各檔展覽性質與佈展需求協調相關展覽期程安排。
五、審查及結果
Q19:請問審查會議執行方式?
A:由本館遴聘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,基於本徵件目的評審將審視計畫之創新性、完整性及可執行性為原則,秉持客觀、公正原則辦理審查,並基於尊重申請者之隱私權,審查會議過程不對外公開,公告結果同時公告評審委員名單。
Q20:如何得知入選結果?
A:審查結果訂於2025年11月30日前公布獲選者於本館官網及本徵件網站,並將結果以電子信箱寄送予獲選者。
六、執行與合約
Q21:展覽內容如與原提案有變動會有影響嗎?
A:變動不得超過 20%,任何修改須提出書面說明,並經館方書面同意。
Q22:展覽期間作品損壞或當次受損,誰需承擔?
A:本館將於展期內負責維護展場之基本安全與展品展示條件。獲選者應遵守場館安全相關規章制度,並須確保在佈展及撤展時作品的安全、穩定性。獲選者應於展前完成藝術品綜合保險(「牆對牆」保險)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若遇作品損壞,獲選者原則上應於 1 日內到館修復,特殊狀況可與館方討論相關修復方式與時程。
Q23:館方會如何使用我提供的資料與圖像?
A:獲選者同意館方為展覽研究、教育、行銷推廣之目的,無償使用提供資料,不用於商業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