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計畫目的:為彰顯新北市多元藝術表現,開放全民藝術參與機會,持續帶動自由藝術創作風氣,鼓勵與新北市在地資源共製、社區連結及多元族群推廣為旨之展演創作。
二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美術館(以下簡稱本館)。
三、展演類別:不限內容、媒材與形式。
四、申請資格:
(一) 設籍新北市。
(二) 於新北市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。
(三) 以連結新北在地資源共製、社區連結及多元族群推廣之提案。
(四) 凡從事藝術創作相關工作者,符合前3項任一資格皆可申請。
(五) 個人申請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或中華民國居留證(亦得以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就業金卡代替);團體(聯展)申請者則須1/2以上參與者符合前述條件。
五、 申請限制:
(一) 申請者於同一年度以提送一件申請案為限。
(二) 不受理各級機關學校、社團聯展或畢(結)業成果發表展。
六、展場安排:本館探索基地L3總面積為A:107.5坪(355.4m2),可單一間使用,或分隔二間B:50坪(165.3m2)使用。本館得視年度獲選者展出效果,變換調整展出場地大小,展場空間 尺寸詳附於後。
七、展期安排:約11週(含佈卸展),申請者於獲選後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展出,本館保留展期及展場彈性調整權利。
八、徵件期程:每年一次公開徵選,每次至多徵選四件,並視情況得列候補若干名。申請期間辦理收件,徵件結果將於本館官網公告 (www.ntcart.museum)。
(一)申請期間: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17:00(UTC+8)前截止,採線上申請。
(二)評審期間:2026年3、4月召開評審,初審、複審二階段。
(三)結果公告:2026年4月公告結果,公告於本館官網。
九、申請方式:
(一)一律採線上申請,請至「2026新美藝廊」徵件系統網站(opencall.ntcart.museum)登錄報名,以系統收件時間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申請者請依線上申請步驟報名申請:【同意報名規定】>【填報名表】>【上傳作品】>【資料確認】>【報名結果】。
(三)申請資料上傳:
1.基本資料(含基本個資、學歷、展歷、獲獎紀錄)。
2.展覽計畫(含展覽概念/創作理念、作品展示構想、空間規劃圖) 。
3.作品資料(含名稱、媒材、尺寸、創作年代):
十、評審方式:採初、複審二階段機制評審。
(一)初審:由本館辦理資格審查。
(二)複審:由本館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。
十一、注意事項:
(一)本館將與獲選者簽定展前協議書,獲選者若因故無法配合展演,須於預定開展日前4個月以書面通知本館,並經本館書面同意。未於上開日期前完成相關作業致展覽無法如期 開展者,視同棄權,本館並得於3年內不受理該申請者(含個人或團體)其他提案。
(二)本館提供展覽經費以新臺幣15萬元為上限,包含創作費、展覽製作(木工、油漆、電力、運輸、保險、佈卸展人力)、教育推廣等支出。 本館將另協助燈光、文宣設計及印製、 展場攝影,不足部分得由獲選者向其他單位申請補助或贊助。
(三)本館既有設備提供獲選者預約使用,如不敷使用,得由獲選者自理。
(四)獲選者需與本館展務聯繫窗口共同討論相關規劃期程,並應於期限內提交展覽定案規劃內容(包含展覽概述、作品清單、空間配置設計、設備清單、文宣設計、展演或教育推廣 活動規劃資料等),館方並得以視內容調整;獲選者則需負責執行相關佈、卸展及場地復原。
(五)提供本館導覽人員及志工展前導覽教育訓練,場次需求由本館協調安排。
(六)獲選者須依原送審之展覽方案執行;如有更替以20%為限,任何異動亦須另提書面計畫,徵得本館同意後方可實施。
(七)展覽期間(含佈卸展)應依本館場地使用規定,若違反規定而致本館有所損害者,應負賠償責任。
(八)展覽期間遇作品故障或損壞等狀況,獲選者須於1日內到館修復完畢。
(九)獲選展出作品如作品有抄襲、剽竊或任何違反著作權之情事,本館得取消其獲選資格;若有任何侵權爭議損害第三方權益者,獲選者須自行處理承擔相關法律責任,並對本館 償還已核付之金額,且3年內不得向本館申請展出,本館並得追究相關損害賠償責任。
(十)獲選者同意本館基於展覽相關學術研究、教育推廣及行銷宣傳之需要,得無償蒐集、處理、利用獲選者所提供之資料。
(十一)凡申請者視為同意遵守本徵件簡章各項規定,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本館得修正、暫停、變更、取消之,並公告於申請網站。
(十二)聯絡資訊:新北市美術館展覽企劃部(02)26796088分機412,E-mail: opencall02@ntcart.museum。